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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事后找茬”到“实时导航”
湖州执法监督“一件事”改革让公平正义提速

■通讯员 浔安

“手指伤势固定了吗?这是关键证据!”10月12日,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法制大队驻南浔派出所法制员王晓俊,通过现场民警的4G执法记录仪,实时跟踪一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警情。

“伤势程度直接关系案件定性。”王晓俊立即通过对讲机提醒现场民警:若手指伤情轻微,通常按治安案件处理;若构成轻伤以上,则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。因他的及时介入,这起案件避免了因证据缺失导致的处置不当。

而在以前,王晓俊常感“深陷泥潭”——整天忙于“事后补漏”,执法监督严重滞后。“现在,我们可以从源头介入,实时查漏补缺。”这一工作方式的转变,源于湖州市公安局正在推行的执法监督“一件事”改革。

2021年9月,浙江省公安厅修订《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》。湖州公安以此为契机,于2023年10月出台《法制员双轨垂管实施办法》,启动执法监督“一件事”改革,推动执法监督流程再造、体系重构。

南浔派出所成为这场改革的先行试点。该所首创的“未来案管室”实现主防指挥室与案管室的深度融合,理顺执法办案流程机制,从源头防范执法问题产生。

改革后,民警不再孤军奋战,拥有了专业团队和智能系统的支持。法制助理员24小时值守指挥室,通过监控大屏、4G执法记录仪和无人机等科技手段,在警情发生第一时间介入指导。他们手持详尽的取证要点清单,对现场民警进行精准提醒。遇到重大疑难案件,民警可一键求助,法制、经侦等专业力量即时响应、协同会诊。改革让监督从案卷堆里走向处置现场,从“事后找茬”转变为“实时导航”。

从南浔试点到全市推广,湖州公安的这场自我革命,正让阳光照进执法全流程。如今,行政案件办理进度扫码可查;对女性未成年人进行询问时,保证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;需要法律援助的,3天内落实到位。

改革以来,湖州公安执法质量显著提升:今年上半年,全市1757起行政案件全部依法公开;未成年人保护要求100%落实;强制措施解除率仅为0.79%,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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