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筑牢反诈“防火墙”守护群众“钱袋子” 浙江出台国内第一部反诈领域地方性法规

本报讯(记者 曹丹晨 通讯员 向善亮)9月28日下午,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举办新闻发布会,介绍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〉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有关情况。

据悉,《实施办法》是全国第一部反诈领域的地方性法规,是我省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,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具体操作性地方性法规,其出台标志着我省反诈工作进入体系化、法治化的新阶段。

《实施办法》旨在应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,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。《实施办法》明确各方职责,形成政府领导、公安牵头、行业协同、主体尽责的共治格局;单设宣传教育章节,推动建立全社会防骗体系。在关键环节,《实施办法》强化电信、金融、互联网三大领域源头治理,分别通过各项措施有效阻断诈骗信息传播与资金转移路径。同时,坚持精准防治原则,规范执法行为,保障申诉权利,确保在有力打击犯罪的同时维护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实现安全与发展的平衡。

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,在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下,今年以来,全省公安机关坚持“以专业打职业、以团队打团伙、以技术对技术”打防策略,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2.6万余名,预警劝阻避免群众损失52.36亿元,通过破案追赃挽损9.32亿元。在去年实现电诈案件受理数、损失数、重大案件数同比“三下降”基础上,今年以来又同比分别下降11.98%、37.78%和65.85%。

针对公众关切,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《实施办法》对“96110”作为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的确认,其主要承担预警劝阻、咨询求助、线索举报、申诉处置四大核心功能,并呼吁群众及时接听。他还介绍了《实施办法》中列举的常见诈骗类型,总结了“四不一要一多”的实用防范口诀:陌生来电不轻信、未知链接不点击、个人信息不透露、黄金现金不寄递、投资理财要谨慎、转账汇款多核实。

下一步,全省公安机关将依据《实施办法》,深化重点打击、强化技术反制、优化预警劝阻,坚决打赢这场反诈人民战争,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“钱袋子”。

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、省公安厅、省通信管理局、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,并就《实施办法》相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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